一、资格申请
1.申请条件
1)具备真实、合法、有效的证照;
2)有固定经营场所;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开展的经营活动相适应;
4)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雇员等不是公司的行政员工或按照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
5)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及市场情况的变化等,设定其他申请条件)。
2.申请注意事项
1)达到公司规定的经销商资格申请条件的,方可向公司申请;
2)申请时应按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公司受理申请的,仅就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形式审核,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4)任何经销商及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不得重复申请公司的经销商资格;
5)申请经销商资格应与公司签订《经销商协议》,协议由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本人进行签署;
6)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任何的经销商申请。
二、资格转让
1.经销商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从事业务申请转让资格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
2.除经销商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亡故之外,转让申请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提出。
3.受让人应当符合公司对于申请人的要求。
三、资格终止
经销商资格的有效期与协议挂钩,协议解除、终止的,经销商资格同时终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经销商单方提出解除协议,自愿终止经销商资格。自愿终止12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2.在一个协议周期内未达公司经营指标及考核标准,公司决定不再续约的,经销商资格自动终止。自动终止后可随时重新申请。
3.以下情形,公司可单方解除协议,经销商资格同时终止。因违规终止的,12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1)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信息获得经销商资格。
2)利用他人的身份证明、营业资质证明以及银行账户,获得经销商资格。
3)擅自将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以转让、分割等形式转移给第三方。
4)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变更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协议、相关管理制度等的。
四、违规行为
1.推荐不符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申请资格
2.重复申请资格
3.协助他人重复申请资格
4.诱导、胁迫他人重复申请资格
5.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申请资格
6.加入国家认定的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
7.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服刑期间成为经销商
8.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或其他违反资格管理规范规定的,公司将按照《业务守则》处分等级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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